薪資加班

責任制真的沒有加班費嗎?常見迷思釐清

「責任制」不是可以任意排除加班費的法定概念。一般勞工只要適用勞基法工時規定,加班就應依第24條給付加班費,跟職稱或公司內部說法無關。只有勞基法第84條之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特定工作者,並經當地勞工行政機關核備書面約定後,才可能就正常工時、延長工時等部分規定另行約定,但仍受其他勞動保護規範拘束,細節屬個案認定。

📌 資料版本 2026-07-13|2026 年月薪最低工資 29,500 元・時薪 196 元|2026 年國定假日 16 天|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1955

「責任制」常是誤用的說法

許多公司口頭上說「這職位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但如果該職位沒有依勞基法第84條之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也沒有經當地勞工行政機關核備書面約定,這種說法並不能免除公司依勞基法第24條給付加班費的義務。是否符合84條之1的適用範圍,需要逐一核對。

第84條之1的適用門檻

勞基法第84條之1(law.moj.gov.tw,查證2026-07-13)逐字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哪些職務被核定公告,可在勞動部全球資訊網「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專頁(查證2026-07-13)查詢現行核定公告工作者清單與停止適用清單;本站未逐一展開清單內全部行業別,建議直接查詢該頁最新公告確認自己的職務是否列入。

怎麼確認自己是不是真的責任制

可以檢查三件事:一是公司是否有向勞工局申請並取得核備文件;二是自己的職務類型是否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適用範圍內;三是即使適用84條之1,仍應有基本的休息與健康保護。三者若有一項不符,公司主張的「責任制」可能站不住腳,實際判斷屬個案認定,建議洽1955確認。

常見問題

主管說我的職位是責任制,怎麼查證是不是真的?

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勞動行政機關核備文件,並確認自己的職務是否屬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第84條之1適用對象,有疑義建議洽1955。

責任制員工完全不能領加班費嗎?

即使經核定公告與核備,仍可能保有部分勞動保護,是否完全排除加班費屬個案認定,並非一律沒有。

科技業常見的責任制文化合法嗎?

要看是否真的經過法定核定公告與核備程序,單純公司文化或口頭約定不足以構成合法的第84條之1適用,建議個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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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