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違反勞基法的公司會被公布嗎?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處罰鍰即公布名稱、負責人與違反條文

首次發布:

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裁處時得審酌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給付金額。2026-10-17查證。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主管機關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撥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地方勞工局。查證日2026-10-17。

條文(第80條之1)

〔官方〕「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官方〕「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

公布的五項資訊

〔官方〕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罰鍰金額。

怎麼用(本文建議)

〔推論〕公布資料可以在應徵前查詢公司過去違規紀錄;查詢方式與網站以勞動部及地方勞工局公告為準。看到違反條文時,對照條號了解是工時、工資或休假問題。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公司因加班費違規被處5萬元、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再處一次5萬元,累計10萬元,公布資料也會記錄處分。

參考來源

  1. 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7
    • 第80條之1
    • 修正日期民國113年7月31日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首頁 · 文章 · 關於本站 · 使用指南 · 資料查核日: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