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週年制與曆年制差在哪?該怎麼選
依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官方頁面(calcr2.mol.gov.tw/RestDays,查證2026-07-13)的定義:「週年制」以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每一週年期間;「曆年制」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外還有「學年制」(教育單位學年度)與「自行約定年度」(事業單位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的年度)。制度不同會影響特休天數的計算與遞延方式,但官方頁面特別提醒,當勞工在約定給假年度中途離職時,應改用週年制方式試算,以確保特休天數符合勞基法最低標準。
四種年度制度的定義
依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官方頁面逐字:「週年制:以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每一週年之期間。但其工作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為取得特別休假權利後六個月之期間。」「曆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期間。」「學年制度:教育單位之學年度。」「自行約定年度:事業單位之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之期間。」
公司通常怎麼選
週年制以個人到職日為基準,優點是每人特休起算時間清楚明確;曆年制則是全公司統一在每年1月1日重新起算,方便統一排休與人資作業,但可能需要就到職當年做比例換算。實務上哪種制度較有利,因人而異,取決於你的到職月份與公司排休慣例。
離職時的特殊提醒
官方頁面特別提示:「用戶在約定給假年度中終止契約時,應改用週年制方式試算,以確保特別休假日數符合勞動基準法最低標準。」也就是說,即使公司平常採用曆年制或自訂年度,一旦勞工中途離職,計算特休天數時應改用週年制核算,避免因為制度轉換讓勞工實際拿到的特休天數低於法定標準。
常見問題
我到職是9月,公司採曆年制,特休怎麼算?
曆年制通常會就到職當年剩餘月份按比例換算特休天數,實際換算方式建議向公司人資確認,並可用本站試算工具核對是否符合週年制的最低保障。
換了年度制度,特休會變少嗎?
不論採用哪種制度,勞工實際取得的特休天數都不能低於依週年制核算的法定最低標準,如果換算後變少,可能有需要釐清的地方。
離職那年特休怎麼算最保險?
依官方試算系統建議,離職時應改用週年制方式核算,確保天數不低於法定標準,建議用本站試算工具交叉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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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