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離職特休怎麼折算?未休完怎麼給錢
離職時尚未休完的特休天數,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查證2026-07-13),應按未休畢的特別休假日數乘以「一日工資」計發;一日工資是指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除以30所得的金額。給付時點依同細則規定於契約終止時(依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發給)辦理。年資與特休天數計算,官方建議中途離職應改用週年制方式核算,以確保不低於法定標準。
未休完的特休,用「一日工資」折算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逐字規定:「按勞工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乘以其一日工資計發。」而「一日工資」的定義是:「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也就是用你離職前最近一個月的正常工時工資÷30,算出一天的工資,再乘以未休完的天數。
離職那年的特休天數怎麼算
依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的建議(查證2026-07-13),中途離職時應改用「週年制」方式核算特休天數,也就是以到職日為基準推算應有的特休天數與比例,確保不會因為公司平常採用曆年制或自訂年度,導致離職時的特休天數低於法定標準。
什麼時候該拿到這筆錢
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年度終結的未休工資,應於契約約定的工資給付日發給,或於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給;如果是契約終止(例如離職),則依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發給。實際發給日期如有延遲爭議,可洽1955或當地勞工局協助處理。
常見問題
離職時特休沒休完,公司可以說不用給錢嗎?
不行,依法未休完的特休天數應折算工資發給,公司不能片面不給付。
一日工資怎麼算最簡單?
用離職前最近一個月的正常工時工資除以30,就是一日工資,再乘以未休完的特休天數即為應得金額。
公司拖很久才發這筆錢,正常嗎?
依規定契約終止的未休工資應依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發給,如遲延過久可洽1955或當地勞工局確認是否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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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