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工資怎麼算?沒提前預告的補償規定
雇主資遣勞工若沒有依§16規定的天數事先預告(10日/20日/30日,依年資),必須改發「預告工資」,以未依規定預告的天數折算工資發給勞工。目前查到的官方資料重點在天數表本身,實際折算公式(例如是否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或平均工資為基準的細節)本次查證未見逐字確認,建議以官方試算系統或個案咨詢為準。
預告天數表
依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日;1年以上未滿3年,20日;3年以上,30日(勞基法§16第1項)。
沒預告=預告工資
未依天數預告時,雇主須給付相當於該天數的工資作為補償,具體折算基準本次查證未見官方逐字公式確認,標記待補查。
跟資遣費是兩回事
預告工資與資遣費是兩筆不同的錢,法源不同(前者源自§16、後者源自§17或勞退條例§12),資遣時通常會一併結算但不可混為一談,詳見〈資遣費新制怎麼算〉一文。
謀職假在預告期間怎麼請
詳見〈謀職假有幾天怎麼請〉一文。
常見問題
預告工資和資遣費可以一起拿嗎?
可以,兩者法源不同,資遣時通常會一併結算。
預告工資怎麼計算金額?
一般以未預告的天數乘以日工資估算,惟本次查證未見官方逐字公式確認折算基準細節,建議以官方試算系統或個案咨詢為準。
公司選擇用預告工資代替提前告知,合法嗎?
合法,勞基法§16即容許雇主以預告工資代替預告期間,這是法定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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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