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費怎麼算?三段式倍率整理
休息日(一例一休中的「休」)出勤,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查證2026-07-13),工作2小時以內,時薪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至第8小時,另再加給1又2/3以上。依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實測比對(2026-07-13),第8至12小時再另加給2又2/3以上,形成三段式倍率。休息日出勤每日總工時上限為12小時(含正常工時)。實際排班與是否徵得同意,屬個案認定。
三段倍率怎麼分
休息日出勤的加給是「另再加給」在原本工資之外(因為月薪制的月薪已含休息日不出勤照給的工資)。第1段:前2小時,另加給1又1/3以上(約2.33倍時薪);第2段:第3至8小時,另加給1又2/3以上(約2.67倍時薪);第3段:第8至12小時,依2026-07-13向勞動部官方試算系統(calcr2.mol.gov.tw/Monthly)實測比對確認,應另加給2又2/3以上(約3.67倍時薪)。此三段式為本次查證更新結果,取代舊有「第3小時後一律5/3」的簡化認知。
為什麼會有12小時上限
休息日出勤当日总工時(含正常工時)上限為12小時,超過12小時部分屬於排班安排需要檢視的狀況,依個案認定。這個上限與平日加班「正常8小時+延長4小時=12小時」的邏輯一致。
官方試算系統與人工試算的差異
勞動部官方試算系統的計算方式是每一段金額用精確小數運算,不逐段四捨五入,只在最後「加給工資總額」做一次無條件進位到元。人工用計算機分段四捨五入再相加,可能與官方結果相差1元(方向不固定)。若要精確核對,建議直接使用官方或本站試算工具,而非手動分段四捨五入。
常見問題
休息日工作6小時,總共加給多少?
前2小時另加給1又1/3以上,第3至6小時另加給1又2/3以上,實際金額需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月薪÷240)代入計算,建議用試算工具核算精確數字。
休息日出勤一定要事先徵得同意嗎?
休息日出勤是否需徵得同意及其排班安排,屬個案認定的勞資協商事項,如有爭議可洽1955或勞動部官網。
休息日加班可以換補休嗎?
可以,依勞基法第32條之1,經勞工同意可選擇補休,詳見本站「加班換補休合法嗎」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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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