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規定與扣薪:一年可以請幾天?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查證2026-07-13),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可以請事假,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自2026年1月1日起(現行新制),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申請事假,還可以選擇以「小時」為請假單位,讓請假安排更彈性,但天數上限仍是14天。
事假一年14天,不給薪
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第1項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跟病假不同的是,事假期間公司完全不需要支付工資,這是與病假(未超過30天折半發給)最大的差異。
2026年新增:可以用「小時」請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第2項,這是114年12月9日修正、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現行條文(查證2026-07-13):「勞工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前項規定請事假,並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也就是說,為了照顧家人請事假時,可以選擇用小時計算,不必整天請假,對需要接送就醫、短時間處理家務的勞工更有彈性。
事假用完了怎麼辦
如果1年內14天事假額度用完,還有其他事務需要處理,可能需要與公司協商使用特休或無薪的其他安排,實際處理方式屬勞資協商事項,建議提前與公司人資溝通。
常見問題
事假一定要整天請嗎?
不一定,2026年1月1日起現行規定允許為照顧家庭成員的事假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其他事由的事假是否可比照小時計算,建議向公司確認。
事假期間會扣全勤獎金嗎?
全勤獎金是否因請事假而扣除,屬公司內部制度規定,並非勞基法強制事項,實際規則建議查閱公司規章。
事假跟特休可以互相抵用嗎?
事假與特休是不同性質的假別,原則上不能互相取代,但個別公司是否有內部彈性作法,建議向人資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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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