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資遣

試用期被資遣有資遣費嗎?勞動部見解一次看

有。勞動部現行見解明確指出,試用期內或試用期屆滿,雇主要終止勞動契約,仍必須符合勞基法第11、12、13條但書、第16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相關規定辦理,也就是預告、資遣費、謀職假均適用,年資從到職日起算,不因「試用期」而有特別待遇。坊間流傳的「試用期不用給資遣費」是常見誤解。

📌 資料版本 2026-07-13|2026 年月薪最低工資 29,500 元・時薪 196 元|2026 年國定假日 16 天|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1955

官方逐字見解

勞動部「試用期相關權益與注意事項」頁:「雇主於該試用期間內或屆期時欲終止勞動契約,仍需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之情事始得終止契約」「(試用不適任資遣時)按年資辦理資遣預告、給付資遣費與謀職假」「勞工於試用期起即開始累計年資」。

資遣費怎麼算

新制資遣費:每滿1年給1/2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比例計給,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詳見〈資遣費新制怎麼算〉一文。

預告天數、謀職假一樣有

試用期資遣仍依§16年資對照表決定預告天數,也一樣有謀職假,詳見〈預告工資怎麼算〉與〈謀職假有幾天怎麼請〉兩篇。

如果公司說試用期不用給

建議保留到職、離職日期與工資單等證據,並可洽詢1955專線或向地方勞工局咨詢,必要時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厘清。

常見問題

試用期資遣的資遣費怎麼算工作年資?

從到職日起算至離職日,不會扣除試用期天數。

公司說試用期沒有資遣費,我該怎麼辦?

可先向公司確認依據,若無法達成共識,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洽1955專線咨詢,必要時向地方勞工局申訴。

試用期被資遣,年資很短資遣費會不會是0?

不會是0,會按比例計給,只是年資短、金額會相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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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