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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單上被扣0.5%福利金是合法的嗎?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企業按資本額、營收提撥,職工薪津各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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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金條例第1條: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均應提撥職工福利金;第2條:創立時就資本總額提撥1%至5%、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05%至0.15%、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0.5%、下腳變價時提撥20%至40%;第3條:無一定雇主之工人由所屬工會就會費收入提撥30%;第11條:不為提撥或提撥不足額者,責令提撥並處負責人1,000元以下罰鍰。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主管機關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撥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地方勞工局。查證日2026-10-17。

誰要提撥(第1條)

〔官方〕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均應提撥職工福利金,辦理職工福利事業。

〔官方〕前項規定所稱其他企業組織之範圍,由主管官署衡酌企業之種類及規模另定之。

〔推論〕所以是否屬於應提撥的企業組織,要看主管機關另定的範圍,不是所有雇主都一樣。

4種提撥來源(第2條第1項)

〔官方〕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推論〕第3款是條例本身寫明的薪資扣款依據,因此薪資單上的福利金扣款,要確認比例是否就是0.5%,以及公司是否真的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運用。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月薪40,000元:扣0.5%=200元;一年12個月共2,400元。

〔本文自行計算〕公司每月營業收入500萬元:依第2款提撥0.05%至0.15%,即2,500元至7,500元。

職業工會怎麼辦(第3條)

〔官方〕無一定雇主之工人,應由所屬工會就其會費收入總額提撥百分之三十為福利金,必要時得呈請主管官署酌予補助。

沒提撥會怎樣(第11條)

〔官方〕違反第二條、第三條之規定,不為提撥或提撥不足額者,除由主管官署責令提撥外,處負責人以一千元以下罰鍰。

〔推論〕罰鍰金額不高,但主管官署可以責令補提撥,補足才是重點。

看薪資單時(本文建議)

  • 確認福利金扣款是不是0.5%
  • 問公司有沒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以及去年的收支公告
  • 勞動問題撥1955

參考來源

  1. 職工福利金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7
    • 第1條
    • 第2條
    • 第3條
    • 第11條
    •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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