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60歲失能可以先領勞退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2:年資滿15年可選月退或一次領,未滿15年一次領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2:勞工未滿六十歲,領取勞保失能年金或失能等級三等以上一次失能給付、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或基本保證年金,或非被保險人但符合相當失能或障礙狀態者,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未滿十五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2026-10-17查證。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主管機關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撥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地方勞工局。查證日2026-10-17。
條件(第24條之2第1項)
〔官方〕勞工未滿六十歲,有下列情形之一:
- 領取勞工保險條例所定之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三等以上之一次失能給付。
- 領取國民年金法所定之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
- 非屬前二款之被保險人,符合得請領第1款或第2款給付之失能或障礙種類、狀態及等級。
年資分界
〔官方〕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官方〕第24條之2第2項:「依前項請領月退休金者,由勞工決定請領之年限。」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52歲、年資18年、領勞保失能年金:可選月退或一次領。若年資12年,只能一次領。
準備(本文建議)
先取得勞保失能給付核定或國民年金身障年金核定文件,再向勞保局申請;個人專戶餘額可在勞保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