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薪水最晚什麼時候要發?
勞基法§23規定,工資原則上「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雇主也要提供工資明細。條文本身沒有針對「離職當月最後一筆工資」另訂特別給付期限,一般實務會在原本的發薪日結算最後薪資;如果公司刻意拖延或不發,勞工可以要求雇主依約定發薪日給付,並可洽詢1955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一般發薪規則怎麼寫
勞基法§23第1項:「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第2項要求雇主置備工資清冊,保存5年。
離職最後一筆薪水,法條有沒有另外規定期限
本次查證未見§23或其他條文針對離職當月工資另訂特別給付期限,一般實務解讀為仍依原定發薪日給付。
資遣情況下的期限不一樣
資遣費有明文30日內發給(新制),一般工資則依原定發薪周期,兩者不要混淆,詳見〈資遣費多久要給〉一文。
拖欠最後薪水怎麼辦
詳見〈公司欠薪怎麼辦〉一文的處理步驟。
常見問題
離職後公司說要等到下個月發薪日才給最後薪水,合法嗎?
若依原本約定的發薪週期(如每月至少2次)如期給付,原則上尚屬依約給付;但若無故大幅延後或刻意拖延,可能構成爭議,可洽1955或申請調解。
離職工資和資遣費是同一天發嗎?
不一定,兩者法源與期限不同,資遣費有明文30日內發給(新制),一般工資則依原定發薪週期,建議向公司確認結算明細與各項目的發放時間。
工資清冊我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嗎?
可以,§23第2項要求雇主置備工資清冊並保存5年,記載發放工資、計算方式明細與工資總額等事項。
相關文章
資料來源
參數版本 2026|最後查證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