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到關係企業,年資會歸零嗎?勞動基準法第57條:年資以同一事業為限,但同一雇主調動與第20條承認的應併計
勞動基準法第57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20條應由新雇主繼續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2026-10-17查證。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主管機關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撥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地方勞工局。查證日2026-10-17。
條文(第57條)
〔官方〕「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兩個例外
- 〔官方〕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
- 〔官方〕依第20條,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其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關係企業怎麼看(推論)
〔推論〕不同法人原則上不是同一事業;是否屬同一雇主調動,要看實際由誰指揮監督、誰給付工資等事實。調動前要求書面載明年資是否併計,可減少爭議。
年資影響什麼
〔官方〕特別休假(第38條)、資遣費(第17條)、舊制退休金(第55條)都以工作年資計算。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A公司3年後被同一雇主調到B廠2年:年資合計5年,依第38條第1項第4款,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15日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