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作業雇主要做什麼?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6條:局部排氣或整體換氣裝置於作業時間內不得停止運轉;第20條:指定粉塵作業主管;第21條:禁止飲食吸菸;第22條:每日清掃、每月以真空吸塵器或水洗清除;第24條:戴輸氣管面罩每次不超過1小時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條、第3條:粉塵作業指附表一甲欄所列作業,特定粉塵發生源指附表一乙欄所列處所;第6條:特定粉塵發生源應設置附表所列對應設備;第10條:特定粉塵作業以外之室內粉塵作業場所應設置整體換氣裝置;第12條:臨時性或作業時間短暫且使用呼吸防護具時不適用第6條;第15條:局部排氣裝置排氣口應設於室外;第16條:作業時間內不得停止運轉;第18條:維持濕潤;第19條:隨時確認通風與粉塵狀況、通告注意事項;第20條:指定粉塵作業主管;第21條:公告禁止飲食或吸菸;第22條:每日清掃一次以上、每月定期以真空吸塵器或水洗清除;第23條:附表一丙欄作業應提供並令使用呼吸防護具;第24條:輸氣管面罩連續作業每次不得超過一小時。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第43條第1項第2款。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主管機關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撥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地方勞工局。查證日2026-10-17。
法源與罰則(職業安全衛生法)
〔官方〕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防止機械、設備、墜落、崩塌、粉塵、化學品等引起之危害,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第3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備及措施之標準。第43條第1項第2款:違反第6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哪些算粉塵作業(第2條、第3條)
〔官方〕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條:「本標準適用於附表一甲欄所列粉塵作業之有關事業。」第3條第1款:粉塵作業,指附表一甲欄所列之作業;第2款:特定粉塵發生源,指附表一乙欄所列作業之處所;第3款:特定粉塵作業,指粉塵作業中,其粉塵發生源為特定粉塵發生源者。
〔官方〕第3條第4款:礦物等,指存在於地殼中之土石、岩石或礦物,以及化學及物理性質與其相同且均一之人工固體物質。
〔推論〕是否屬粉塵作業,要對照附表一的列舉;研磨、篩選、鑿岩等作業在第5條、第13條都有提到,但最後仍以附表為準。
設備:發生源與整體換氣(第6條、第10條、第12條)
〔官方〕第6條:雇主為防止特定粉塵發生源之粉塵之發散,應依附表一乙欄所列之每一特定粉塵發生源,分別設置對應同表該欄所列設備之任何之一種或具同等以上性能之設備。
〔官方〕第10條:雇主對從事特定粉塵作業以外之粉塵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應設置整體換氣裝置或具同等以上性能之設備。」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且供給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不在此限。
〔官方〕第12條:從事臨時性作業,或同一特定粉塵發生源之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時,雇主已供給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者,不適用第6條之規定。
排氣裝置不能關(第15條、第16條、第18條)
〔官方〕第15條第4款:局部排氣裝置之排氣口應設於室外,但移動式局部排氣裝置等除外。
〔官方〕第16條第1項:「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於粉塵作業時間內,應不得停止運轉。」第2項:應置於使排氣或換氣不受阻礙之處,使之有效運轉。
〔官方〕第18條:設置維持粉塵發生源之濕潤狀態之設備者,於粉塵作業時,對該粉塵發生處所應保持濕潤狀態。
作業主管與現場管理(第19條至第22條)
〔官方〕第20條:「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應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第19條:應隨時確認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粉塵狀況,並將預防粉塵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通告全體有關勞工。
〔官方〕第21條:「雇主應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
〔官方〕第22條:「雇主對室內粉塵作業場所至少每日應清掃一次以上。」並至少每月應定期使用真空吸塵器或以水沖洗等不致發生粉塵飛揚之方法,清除室內作業場所之地面、設備。
呼吸防護具(第23條、第24條)
〔官方〕第23條:雇主使勞工從事附表一丙欄所列之作業時,應提供並令該作業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但該作業場所粉塵發生源設置有效之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維持濕潤狀態者,不在此限。
〔官方〕第24條:「雇主使勞工戴用輸氣管面罩之連續作業時間,每次不得超過一小時。」
〔推論〕用掃把乾掃會讓粉塵再飛起來,所以第22條要求每月以真空吸塵器或水洗方式清除;這也是現場可以觀察的重點。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上午8時至12時戴輸氣管面罩作業:每次連續不得超過1小時,4小時內至少要分成4段。
〔本文自行計算〕一個月22個工作日:每日至少清掃1次共22次以上,另至少1次真空吸塵或水洗清除。
在現場(本文建議)
- 開工前確認排氣或換氣裝置已啟動
- 詢問誰是粉塵作業主管
- 休息區與作業區分開,不在現場飲食
- 呼吸防護具不合臉型時向主管反映
- 有疑問撥1955或洽勞動檢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