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職場性騷擾要向誰申訴?先分公司窗口與地方主管機關

資料查核日:

先照顧安全,再分辨被申訴人身分與公司是否處理。完整保存資料,但不要為蒐證讓自己再暴露於危險。

遇到疑似職場性騷擾,第一步不是逼自己把法律名詞說得完美,而是先確保人身安全、找可信任的人陪同,再確認被申訴人身分與可用管道。若有立即危險、暴力、跟蹤或需要醫療協助,先聯絡警察、醫療或其他緊急支援,不要為了蒐證繼續留在危險情境。

一般情形:先找雇主公開的申訴管道

性別平等工作法要求一定規模的雇主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或防治措施。勞動部說明,受僱者或求職者可用言詞、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用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好處,是能留下時間、收件人與內容;若先用言詞提出,可在安全情況下補一封摘要確認。

雇主接獲申訴後,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包括考量申訴人意願採取適當隔離、不得對薪資等勞動條件作不利變更、提供或轉介必要服務、啟動調查,並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具體措施仍須依事件與當事人需求決定。

哪些情形可找地方主管機關

依現行規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的重點情形包括:

不要只用公司職稱自行判斷誰是「最高負責人」;實際身分、事業單位結構與案件管轄可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確認。若公司已啟動程序,也可詢問目前階段、承辦單位、預計通知方式與如何補件。

安全地保存必要資料

可保存事件日期、地點、涉及人員、原始訊息、申訴副本、收件證明、公司回覆與後續勞動條件變化。用爭議整理工具做一頁時間線,並將檔案備份在只有本人或受信任支援者能存取的位置。

不必為了取得更強證據而再次單獨接觸對方,也不要散布私密影像、冒用帳號或公開無關人士資料。若資料含他人隱私,交給主管機關或受委任專業人士前先確認安全傳送方式。

申訴內容可以怎麼寫

用本人能確認的事實描述「何時、何地、何人、做了什麼、有哪些原始資料、希望先採取何種安全措施」。可以明確說出需要避免接觸、調整會議安排或希望由何種方式聯絡,但不必先替調查結果命名。

從本站政府資源入口找地方主管機關,並參考勞資爭議求助管道勞動權益入門。法定申訴期限會因被申訴人身分、事件時間與當事人情況不同,應儘速由主管機關核對,不要用網路文章自行推算最後一天。

本文只提供一般分流與安全紀錄方式,不判定個案是否構成性騷擾,也不保證調查、懲戒、裁罰或其他結果。涉及刑事、保護令、醫療、創傷支持或訴訟需求時,應另向相應機關與專業人士求助。

參考來源

  1.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 current law reviewed 2026-09-01 / 2026-09-01
    • 一定規模雇主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或防治措施
    • 雇主知悉事件時應立即採取有效糾正與補救措施
    • 雇主對申訴處理負有法定義務
  2.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第2條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 current regulation reviewed 2026-09-01 / 2026-09-01
    •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為被申訴人的案件
    • 雇主未處理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 不服雇主調查或懲戒結果時的外部申訴範圍
  3. 受僱者或求職者提出性騷擾之申訴時,雇主應如何處理?勞動部 · updated 2026-07-29 / 2026-09-01
    • 申訴可用言詞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
    • 雇主應考量申訴人意願採取隔離及服務轉介等措施
    • 雇主未調查或當事人不服結果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