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都叫放假,對帳時不要套同一套
行事曆紅字、週休二日和自己排的特休,常常被叫成同一種「放假」。對薪資單以前,先寫下那一天對你來說是哪一種日。
看到紅字或「那天不用來」就套同一套加班公式,是最常見的對帳錯誤。勞動基準法把放假來源拆在不同條:每七日的例假與休息日、應放假的紀念日與節日、以及依年資給予的特別休假。名稱都像放假,權利不是同一張行事曆貼紙。
這頁在回答什麼,不在回答什麼
這頁只處理日別分界。休息日加給怎麼分段,見休息日加班費怎麼算。休息日和例假的差異,見既有休息日與例假。假別總覽見特休、事假、病假。本頁不重寫倍率、天數表或補假日期清單。
三種「放假」先對號入座
例假與休息日。 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這是週期性休息安排,不是你向公司「請」來的特休。例假原則上不得要求出勤;休息日出勤的給付,要另對官方試算與既有休息日文,不要和特休折現混用。
國定假日。 勞動部說明: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依第 37 條均應休假。原約定工作日遇到國定假日,要讓勞工放假;國定假日遇到法定例假或休息日,原則上要在其他工作日補假(指定投票日另有不另補假的規則)。這和你自己排的特休不是同一筆額度。
特別休假。 第 38 條依年資給予,期日原則由勞工排定。它不是國定假日的別名,也不能自動拿來覆蓋休息日加班。公司若說「那天給你特休,加班就不用算」,回到特休抵加班的三筆帳。
對帳前只寫四格
| 日期 | 對我而言的日別 | 實際有沒有出勤 | 薪資單怎麼寫 |
|---|---|---|---|
| 先填實際日期 | 工作日/休息日/例假/國定假日/特休 | 幾點到幾點、有無休息 | 本薪、加班、假日出勤或扣假 |
四格對不上,先問是「日別認定不同」還是「工時不同」,不要只比最後總額。工時觀念見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三條路還沒分開,回加班費、特休、資遣是三條路。
第一次整理勞資、加班、特休或資遣,回到第一次核對勞動權益怎麼開始。
本文不代替班表認定,也不列出當年度國定假日清單。實際日別以勞動契約、班表、勞動部公告與主管機關說明為準。